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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制定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质量检查办法
2007-07-20 12:37:19 编辑: 平凡人 来源: 国家林业局 浏览次数: 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扎实做好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成果精度,日前,江苏省林业局制定并向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下发了《江苏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质量检查办法》。 《办法》明确了质量检查工作的组织方式。成立了以省林业局夏春胜局长为组长,卢兆庆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各主要处室处长和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江苏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质量巡回督查组,负责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质量督查工作。同时,江苏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成立江苏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质量检查小组,组织8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4个质量检查验收小组,分赴各市开展内外业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 《办法》明确了质量检查工作的具体形式。小组自查要求各调查工组对每一个小班的外业和内业全面检查,对四旁树与城镇零星树木样地的外业和内业全面检查。县级质量检查要求县级专职质量检查组抽取本辖区内调查工作量的10%进行外业检查,内业资料全面检查。省市级质量抽查要求省市联合检查组正常检查工作量应不低于各市调查工作量的3%,其中有蓄积的小班占检查数的70%以上;样地检查数不小于3%,其中,有四旁树分布的占检查数的70%以上;内业资料全查。 《办法》明确了质量检查的内容和评定标准。一是明确了外业调查的检查内容和评定标准。要求森林经营区划方法准确、小班划分符合其18条技术标准;小班勾绘界线在1:1万地形图上误差不大于10米、面积误差小于5%;角规(标准地)调查数量符合规定、每个角规点观测株数误差小于1株、坡度误差小于2度;要求地类确定、林种划分准确无误;对于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和经营强度高的县级行政单位范围内的商品林小班,要求树种组成、平均树高、平均胸径、郁闭度、每亩断面积、每亩株数等6项调查因子误差小于5%,平均年龄误差小于10%;对于一般县级行政单位的商品林小班、所有单位的一般生态公益林小班,要求树种组成、平均树高、平均胸径、郁闭度、每亩断面积、每亩株数等6项调查因子误差小于10%,平均年龄误差小于15%;对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其它特殊、重点生态公益林小班,要求平均树高、平均胸径、郁闭度、每亩断面积、每亩株数等5项调查因子误差小于15%,树种组成和平均年龄误差小于20%。质量评定时以小班为单位逐项打分,并以调查乡(镇或场)为单位进行汇总,计算得分率,得分率95%以上的质量评定为优,得分率90~94%的质量评定为合格,得分率89%以下的质量评定不合格。二是明确了内业整理的检查内容和评定标准。要求小班界线闭合、无错漏,调绘地形、地物及注记正确清晰,面积求算正确,标准地计算无误,各项统计无差错,各类调查成果图绘制完整、清晰。质量评定时采用合格小班数占检查小班总数的百分比计算合格率,合格率95%以上的质量评定为优,合格率85~94%的质量评定为合格,合格率84%以下的质量评定为不合格。三是明确了四旁树调查的检查内容和评定标准。要求在样地位置确定方面,不得人为移位、GPS纵横坐标差值在5米以内、样地在1:1万地形图上实际定位误差小于10米;要求在样地周界方面,周界准确、半径误差小于1%;要求在样地调查方面,四旁树的类型和树种组划分准确、5cm以下小树株数误差小于15%、6-12径阶株数误差小于10%、14-24径阶株数误差小于5%、26径阶以上株数无误、经济树株数误差小于5%、灌丛株数误差小于10%,在每木检尺时,20cm以下胸径误差小于0.3cm、20cm以上胸径误差小于1.5%;要求在样地卡片填写时,各项调查因子填写完整、准确、无错漏。质量评定时采用合格样地数占检查样地总数的百分比计算合格率,合格率95%以上的质量评定为优,合格率85~94%的质量评定为合格,合格率84%以下的质量评定为不合格。 《办法》明确了质量检查结果的具体处理规定。对外业调查不符合技术方法(包括实测和记载)规定要求的,检查组应予指出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在被检查的工作量中,90%以上项次达到允许误差的,则为工作质量合格,否则应增大检查量,当被检查的工作量增加到调查工作量的5%,而达到允许误差的项次仍不到90%的,则判定为被查工作质量不合格,应全部返工。内业整理质量评定为不合格的调查单位,要进行纠正、补课或返工。四旁树调查质量评定为不合格的调查单位,必须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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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引用地址:http://ny.shouhu.com/zz/2007/0720/content_26702.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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