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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开展林权登记发证检查整顿工作
2007-06-22 08:57:57 编辑: 平凡人 来源: 国家林业局 浏览次数: 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切实加强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保证林权登记内容的准确无误,维护林权登记制度的严肃性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四川省林业厅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林权登记发证检查整顿工作,对2003年以来受理申请登记发放林权证的全部原始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要求以及未按规定程序和材料登记发放林权证的,将依法予以纠正、完善;对应不予登记但因工作疏漏予以登记并核发林权证的,将提请发证机关(即市县区人民政府)予以撤销错误登记,收回错误核发的林权证。开展林权登记发证检查整顿工作,对于整顿一些地方在林权流转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将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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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引用地址:http://ny.shouhu.com/zz/2007/0622/content_2177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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