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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采取切实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规定》
2007-06-22 08:57:34 编辑: 平凡人 来源: 国家林业局 浏览次数: 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四川省林业厅采取切实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规定》。 一是及时传达贯彻。省林业厅召开党组会议及全体公务员与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省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规定》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 二是深入学习统一思想。通过党组会议、全厅大会及机关支部会议全面深入学习中纪委《规定》和省委要求,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使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三是印发《贯彻意见》。厅党组及时印发了《规定》的贯彻意见,要求各单位切实根据《规定》和省委要求,并结合全省林业实际认真分析我省林业系统以及林业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强调当前尤其要加强对林业资金分配、行政许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特别是林地流转等方面的管理,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照《规定》检查,坚决立即纠正违纪行为。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五是党组领导庄严承诺。在全厅大会上,厅党组书记、厅长任永昌向全厅干部承诺,带头学习好、执行好、遵守好《规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绝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绝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任何好处。其他厅领导向任永昌也作出了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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