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
2007-04-29 09:36:53 编辑: 平凡人 来源: 国家林业局 浏览次数: 0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收费项目、标准和收取办法。建立健全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制度,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和加重林农负担的行为。 (五)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月-2009年4月)。县乡自查、市级核查、省级验收、总结表彰 对外业区划勘界、林权登记发证、微机录入建档以及林权流转等进行全面验收,总结完善。验收工作由各级林改领导小组组织逐级逐项验收。 1、确权发证情况:按合格、良好、优秀三级验收。凡通过这次林改之后,确权任务完成90%以上,确权发证或换证数量达到应发换证总数即发证率70%以上的为合格标准;达到80%以上为良好等次;达到90%以上的为优秀等次。 2、林权流转及要素市场建立情况:各乡镇均开展了林权流转,山区县(市、区)至少有3个以上乡镇建立了规范的林业要素市场,丘陵平原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以上,验收为合格。林业要素市场覆盖全县(市、区)的,验收为优秀。 3、林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建立情况:林业站建立了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整合了职能,组建了队伍,编制和经费落实,林业服务体系健全,得到上述要求的验收为合格。 4、档案建立情况:林改文件、方案、林权登记材料等按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齐全归档,有固定地点存放的为合格;档案材料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建档,配有专门库房,有专人负责接收、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和保管、服务的为优秀。 验收结束后,各级林权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要对这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比表彰,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失误或有违法乱纪行为的,要限期返工改正,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刑事处分。 四、保障措施 (一)要自始自始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市、县、乡、村要层层成立高规模的领导组,加强对林改全过程的组织领导。特别要在组织发动、规范操作、林权纠纷调处以及林改遇到的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上发挥领导组的作用。省级领导组应在林改的关键阶段开展巡回督查指导,确保林权改革少走弯路。县级林改领导组要采取分片包干制落实责任。也可邀请人大政协的领导参加督查指导。各地要把这次林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认真加以落实。 (二)要制定和实施好方案。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要求,分别制定县(市、区)乡(镇)村、组的林权改革方案,并报上一级批准后实施。村组林权改革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坚持以人为本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让群众满意,把好事办好。在执行林权改革方案时要精心组织,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要按程序操作不走样。确保确权发证第一道工序的真实、合法、有效。 (三)要组织一支林改的专门队伍。按照“政策引导、部门服务、县乡组织、村组操作”的要求,在确权时,要有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推选那些责任心强、甘于奉献、群众信得过的、认真负责的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参与林改确权,在县乡行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的带领指导下开展工作。市、县、乡也都要确定专门人员参与指导和服务林改。外业勘界、内业登记发证等要发挥业务部门的作用,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和给予技术指导服务。 (四)要有必要的经费保障。本着勤俭办事的原则,林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要勤俭节约。外业勘界和村民代表会议等群众为自己办的事,如有经费支出,原则上要自我消化。图、表、卡、公示、登记建档、会议、培训等必要的经费,应按事权划分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统筹考虑,各级都要有合理分摊,省里给予适当补助。 (五)要把宣传工作贯彻于林权改革的始终。要把林改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专栏宣传,也可通过编发宣传提纲、致林农的一封信、政策问答等宣传形式,把林权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做法要求等等送到千家万户,送到林农手上,通过宣传,真正让广大林农理解、支持、从而积极参与林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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